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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学校自定
  发布时间: 2014-08-19
     与普通专业不同的是,艺术专业的录取规则由招生学校自定。不同门类的艺术专业特点千差万别,无法按照绝对一致的标准选拔考生,使得一所学校内不同专业间录取原则可能不同,甚至一个专业会有几种录取规则。
不同的录取规则实质是专业课、文化课的权重不同,高校一般按照以下集中规则录取:文化课成绩过线,按专业课排队。北京舞蹈学院2007年所有艺术类专业就是这种录取规则,参加该校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达到该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该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电视舞蹈方向)还关注语文和外语单科成绩。
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排队。中国戏剧学院的戏曲文学创作和戏曲理论方向,考生要在专业课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累计后排队。中国戏曲学院的戏曲文学创作和戏曲理论方向,考生要在专业课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文化课、专业课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累计后排队。两者折算比例由学校确定。北京电影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方向)就是考生专业课成绩的60%与文化课成绩的40%排名录取,具体计算公式是: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63.86分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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